国产医疗设备再迎大利好,浙江省正式提出,拟到“十三五”(2016年至2020年)末,全省医疗机构采购国产医疗设备比例翻一番。
12月9日,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布《关于建立以创新为导向的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机制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于2016年12月9日-2016年12月16日期间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该征求意见稿是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8号)、《中国制造2025》(国发〔2015〕28号)精神等,由浙江省经信委代拟的。
正是在该征求意见稿中提出,要“完善政府采购制度,逐步提高首台套产品采购比例”。具体措施包括:
降低政府采购和国有企业采购首台套产品和服务门槛,逐步扩大采购比例。在公务用车和公共交通车辆采购中,优先采购已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的新能源汽车域。进一步落实好“精准对接精准服务”支持医疗器械产业提升发展的政策措施,到“十三五”末,全省医疗机构采购国产医疗设备比例翻一番。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省经信委、省人力社保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物价局)
如上所述,浙江省准备到2020年使得全省医疗机构采购的国产医疗设备比例翻一番,且已经明确浙江省卫计委、药监局等为责任单位。该扶持国产医疗设备的任务,与公车采购优先国产的重要性并列。
实际上,从2014年开始,浙江省就开始了对国产医疗器械的扶植计划。
当年,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精准对接精准服务”支持医疗器械产业提升发展的若干意见。
同样是2014年,浙江省卫计委组建了全省鼓励医疗机构配置使用国产大型医用设备协调小组,并成立浙江省国产大型医用设备应用推广中心,挂靠在浙江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运行,推进试点工作。作为推广示范医院,浙大一院随即投入使用了该省首台国产磁共振机器。
此番,浙江省经信委提出的新政,也是自2014年起的支持医疗器械产业提升发展、扶持国产举措的延续和重要组成部分。未来4年内采购国产医疗设备比例翻一倍,这个力度还真是不小的,而随着采购任务指标的明确提出,对国产医疗设备的推广使用力度应会加大。
至于具体扶持举措,在浙江省“精准对接精准服务”支持医疗器械产业提升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就有不少,包括:
1、深入推进医疗机构配置使用国产乙类大型医用设备试点工作,放宽国产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数量限制。(省卫生计生委牵头)
2、结合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对尚无医用磁共振成像系统的县级公立医院采购浙产医用磁共振成像系统给予适当补助。(省卫生计生委牵头)
3、对列入“浙江制造精品”目录的医疗器械产品,在同等条件下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省财政厅、省经信委牵头)
4、建立对公立医院财政补助与其采购我省医疗器械重点目录内产品份额挂钩的机制。(省财政厅牵头)
5、加大对本省首台(套)医疗设备生产企业的保险补偿力度。(省经信委牵头)
6、对应用示范效果好的医疗设备,组织省内外医疗机构人员参观学习和使用培训,扩大应用范围。(省卫生计生委牵头)
7、实施“创新医疗器械产品应用示范工程”,选择部分医疗机构作为浙产医疗器械产品应用示范基地,并在经费保障等方面给予扶持。(省卫生计生委、省科技厅牵头)
8、筛选省内重点企业、重点培育产品与浙产医疗器械产品应用示范基地对接,开展应用示范和产品性能评价研究,围绕缩短与国内外同类先进产品的差距进行改进提升,帮助企业拿到“首个订单”。(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卫生计生委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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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难看出,“扶持国产”的核心其实还是“扶持浙产”!比如,浙大一院投入使用的该省首台国产磁共振机器,就是宁波造。
另外,注意,一共有5个省市,被国家列入扶持国产医疗设备首批试点推广范围,这其中除了浙江,还有上海、江苏、广东和四川。这些地方的地产医疗器械也相对发达些。